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邀請外聘學者專家擔任講座或出席會議,使用手機票證搭乘台灣高速鐵路者,透過網路下載購票證明之報支疑義一案,詳如行政院主計總處原函電子文

一、依新竹縣政府107.3.7府主三字第1070340441號函
二、請參考行政院主計總處107.3.1主財字第1071500056號函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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